部门概况
纪检监察室是学校纪检监察机构,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,主要履行“监督、执纪、问责”三项职责,对校内各部门和全体党员,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监督。主要包括:
一、落实政治监督职责,重点监督:传达学习、研究部署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落实党的教育方针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;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;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加强党内监督;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、民主集中制,完善“三重一大”决策机制、选人用人规定;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;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治“四风”;落实市委巡视整改等情况。
二、监督权力规范运行。对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、重要决定而采取的重大措施、重大决策和集体决策的事项情况进行过程监督;对干部选拔任用、职级晋升、轮岗交流、招考录用、职称评审等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进行全程监督;对学校基础建设和重大维修工程建设及年度预算、大额专项资金、大宗政府采购等项目的设立、安排、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监督;对学校党务、校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;督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到位,查处违反纪律的各种情形。
三、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。
四、受理信访举报和纪律审查等。
五、加强党风党纪宣传教育。
六、加强自身建设,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、忠诚干净担当、专业化能力强、敢于善于斗争的队伍。
七、完成市纪委监委、市委巡视机构、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和学校党委交办、督办的其他有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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